此外,根据该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见,劳动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别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即其仲裁时效不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张国贵律师
此外,根据该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见,劳动仲裁时效分为普通仲裁时效和特别仲裁时效。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适用特别仲裁时效,即其仲裁时效不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