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得到的所有的财产并不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婚后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其他依法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费。
除了上述的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