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4、最近36个月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5、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前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债券发行人提交的前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安排该债券上市交易。此外,司债券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公司债券上市报告、核准文件及有关上市申请文件,并将其申请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