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此案中小丽明明是自己摔倒的,并不是由于秋千的质量问题摔倒的,这种情况下让商场赔偿商场实在是太冤了。其实商场在此次事故中是有一定责任的,因为对于荡秋千这个活动其实是具有一定的危险的,所以商场应该在秋千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体现顾客注意安全;但实际上商场并没有这样做,由此可以认定商场没有进好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当小丽受伤后他们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违反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