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双方当事人采取协商的方式协议离婚是解决离婚问题最省事省力的途径。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或存在规定的离婚情形并且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途径来解决,通过法院上诉起诉来解决的要按照规范的流程来完成离婚的过程。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