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管理属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范畴,对于劳动者的病假申请,用人单位享有审批权
二审法院认为,作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管理权,病假管理亦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范畴。
对于劳动者的病假申请,用人单位享有审批权,有权根据劳动者的病情、病历资料、病假建议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劳动者休病假及病假天数。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离开岗位,亦确认收到公司发出的短信,但其未按照通知要求返岗且未提交证据证明未返岗的合理理由,在此情况下,公司以员工强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不支持补偿金.
张国贵律师
病假管理属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范畴,对于劳动者的病假申请,用人单位享有审批权
二审法院认为,作为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用工管理权,病假管理亦属于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范畴。
对于劳动者的病假申请,用人单位享有审批权,有权根据劳动者的病情、病历资料、病假建议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劳动者休病假及病假天数。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离开岗位,亦确认收到公司发出的短信,但其未按照通知要求返岗且未提交证据证明未返岗的合理理由,在此情况下,公司以员工强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不支持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