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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农村道路工程砂石买卖纠纷案:签字收据确认欠款,法院判决支付9.6万货款及利息

发布者:陈胜|时间:2025年05月26日|381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本案为一起砂石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倪某某(砂石供应商)与被告付某某(工程承包商)因货款支付问题产生争议。2018年3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因承包云阳县路阳镇乡村道路工程,多次向原告采购砂石材料,累计货款136,525元。被告已支付40,000元,剩余96,525元经多次催收未付。原告主张被告签字确认的收款收据足以证明买卖关系成立,请求法院判令支付欠款及逾期利息。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缺席判决:

  1. 被告付某某应支付原告倪某某货款96,525元;

  2. 被告以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35%支付自2024年8月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

  3. 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承担。

办案过程

  1. 事实查明:

  1. 法律适用:

  1. 程序处理:

专业点评

  1. 裁判要点:

  1. 典型意义:

  1. 实务启示:
    对供应商:

对采购方:

  1. 延伸思考:

本案裁判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农村建设工程交易秩序的维护,对规范基层市场交易行为具有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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