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236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另一方当事人实施的违法行为,而遭成其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侵害,受害的一方当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加害的另一方当事人赔偿其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案件。那么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程序

  1、起诉状。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起诉,起诉状要包含诉讼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诉讼的请求、诉讼的事实以及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到法院立案

  3、立案的时候案件被告的人数递交民事诉状,材料等副本;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等通知。

  6、法院立案后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或邮寄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能够协商一致同意调解,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1、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不管是人身受到损害,还是财产遭受了损失,都可以要求侵权人作出相应的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