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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8年11月15日|分类:房产纠纷 |222人看过

房子只要是转手售卖就变成了二手房,有些时候本来答应的买卖因为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却违约了,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划分是怎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划分

  1、首先是自然天气的原因,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不能按时交房的或是房屋损毁的,双方的买卖合同自动解约,不算是违约的人为因素。

  2、其次是出售房屋的一方,房屋的产权人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交房或是房屋还有租住人没有搬走等情况,可以视为房屋的产权人违约,需要出售房屋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3、出售房屋的一方在交易进行的过程中,私自将房屋转卖他人没有与之前的购买人解除合同的时候,算是出售方违约,应当负责违约金的赔付和解除。

  4、出售房屋的一方私自提高交易的价格,以价格变动因素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责任有出售方承担。

  5、再有是购买房的违约责任划分,购买房屋的一方没有按照指定的时间内交付房款的,出售的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违约的责任有购房的一方承担。

  6、购房的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终止房产交易,违约责任由购房的一方承担。

  7、违约责任是由哪一方造成的,就由哪一方负责违约责任承担,只有自然灾害一类的原因,是没有责任承担人的。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以上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赔偿”的全部内容,违约金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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