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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的犯罪情节怎么认定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8年07月02日|分类:刑事辩护 |365人看过


 骗取贷款的犯罪情节怎么认定?生活中骗取贷款的行为不简单是还上钱的小事,严重的可以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175条之一相关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什么是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不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认定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金融机构财产的使用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是骗取贷款罪的结果要件,“其他严重情节”是骗取贷款罪的情节要件。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不需要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三、认定骗取贷款罪的要点

  1、对欺骗手段的认定;

  2、对“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认定。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注意收集证据,在主观方面证明被告人具有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故意。同时,要注意查找充分证据,证明犯罪的实际后果非常严重,符合骗取贷款罪“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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