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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缓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323人看过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适用缓刑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一、缓刑的适用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的,注意区分。

  二、判处缓刑后需要做什么

  判了缓刑之后,法院会出具执行通知,携执行通知到司法局去报道,司法局会出具报道单,持报到单到具体经办的司法所去,接受社区矫正。矫正结束之后,会出具一个解除矫正通知,矫正结束了,相当于刑罚执行完毕。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人,在缓刑结束后,由考察单位向法院申报,然后由法院进行宣告。

  三、关于缓刑的其他常见问题

  (一)法院判缓刑后,司法局不接收怎么办?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二)缓刑期间到达离退休年龄的,按照《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投及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通知》,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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