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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11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298人看过

通过起诉解决纠纷,都要讲究诉讼时效,而因为实践中各种情况的复杂性,针对诉讼时效,也特意列举了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

  诉讼时效中止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两者具体的不同:

  1、发生的事由不同。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2、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断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3、法律效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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