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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如何免除法律责任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10月30日|分类:债权债务 |412人看过

担保人是指债务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也就是说,担保人也是有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那么担保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担保人免除法律责任的条件

  担保人法律责任的免除

  在有效的担保合同纠纷中,担保人并不必然要承担责任。按照《担保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免除:

  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

  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

  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这几种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罚息。在审判实践中,除偶有的免除罚息的以外,因贷款人主动放弃权利的原因而免除担保责任是极为少见的;

  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有担保期限的,如权利人未在担保期限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责任;

  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内,如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出现,贷款人不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担保人因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而免除担保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超期的抗辩权,担保人仍享有该抗辩权。

  由于保证是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又优于人的担保,按《担保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保证责任:

  1、贷款人许可借款人转让债务,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的法律责任;

  2、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证合同没有规定保证责任的期限,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如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4、同一借款合同,既设立保证又同时设立物的担保的,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贷款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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