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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8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285人看过

 婚前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有财产,但男女结婚后可以对婚前财产的归属作约定,离婚时根据约定分配。那么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如何分割?

  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

  2、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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