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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吗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8月07日|分类:合同纠纷 |242人看过

我们都知道在合同违约纠纷中,守约方可以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或损失赔偿。但是在实务中,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吗?

  严格来说,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实践中,守约方怎么主张赔偿,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的,又因为违约方的违约造成守约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应当主张实际的损失赔偿,而不能主张违约金。

  理由是合同中没有约定,该违约金没有合同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2、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

  这种情况,由守约方在违约金和实际损失赔偿中,二选一主张。

  也就是说守约方在主张权利时,只能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间选择一种救济方式。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己来选择,当事人有选择权。

  譬如:

  约定的违约金比起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来说较低时,守约方会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的方式。

  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过低时,守约方可以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比起造成的损失要高时,守约方会要求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赔偿。

  但如果违约金比起实际损失过高时,违约方可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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