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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致伤要承担什么责任?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7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504人看过

 一言不合就打架,殴打他人致伤要承担什么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殴打他人经鉴定属于轻伤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达到轻伤及以上的,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被害人提出刑事和民事诉讼,需要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行政处罚的就是由公安机关做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实可以申请进行调解,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费和医药费,受害人在不追究相应责任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

  实践中常见的做法

  1、可以先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达到轻伤的,则侵权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也可以选择报警,并提供被殴打的证据和医院的鉴定,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检察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起公诉,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医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的赔偿。如果伤情不够成轻伤的,则对方的行为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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