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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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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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离职手续公司会扣工资吗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6日|分类:劳动纠纷 |286人看过

网友提问:

  员工离职未办离职手续,单位有无权力扣留员工工资?

  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劳动者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显然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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