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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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犯法吗?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4日|分类:刑事辩护 |371人看过

 在法律上,打人可以用“故意伤害”来解释。

  (一)伤情鉴定结果未达到轻伤及以上的: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二)伤情鉴定结果达到轻伤及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234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打人致受害人轻伤及以上的,构成刑事犯罪,相对应的承担刑事责任,具体量刑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参照点: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基准刑参照点:

  (1)致人死亡;

  (2)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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