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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一定是等额分配吗?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4月26日|分类:婚姻家庭 |361人看过

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时还有以下补充规定: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均等分配是原则,针对实际情况,也可以有例外。继承人之间还能对遗产分配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结果分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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