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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可能构成哪些犯罪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2日|分类:债权债务 |204人看过

一般来讲,如果只是简单的放高利贷行为的话,那么只是违法的行为,并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但如果情节比较特殊,那么就会构成犯罪。那么放高利贷可能构成哪些犯罪呢?

  放高利贷可能构成哪些犯罪?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放高利贷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原因分析

  首先,发放高利贷行为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以高利贷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行为法律性质问题的批复》规定,非法发放贷款行为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向不特定的对象出借资金,以此牟取高额非法收入的行为。

  其次,发放高利贷行为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放高利贷行为不同于普通民间借贷,以牟取高利为目的,逃避银行监管,违反了国家金融制度,扰乱了国家金融市场秩序。

  最后,发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非法经营罪。

  这里的“情节严重”主要考虑两个方面:

  (1)合理地确定发放数额标准。发放高利贷的数额涉及本金、放贷额、获利额、非法获利额等方面要符合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2)合理地确定其他情形严重的标准。如是否属于经常性地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出借款项的笔数、累计金额大小,持续时间长短、放贷过程中是否具有其他非法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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