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瑛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

发布者:朱明瑛律师|时间:2017年04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346人看过

 离婚诉讼中或一审判决生效前,一方因故死亡的,另一方往往会对婚姻关系是否解除、能否继承遗产存在疑问。

  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怎么办?

  1、终结诉讼

  根据民诉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依法结束诉讼程序。

  2、遗产继承

  在诉讼进行中配偶死亡的,另一方并不丧失继承权,仍有权要求继承遗产中应属于其的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没有明确的约定的,在分配财产时需要将夫妻共同财产先做出分割,再将属于死亡配偶的个人财产部分适用继承的规定分割。

  凡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或一审判决已不生效,进人第二审程序,如一方死亡,因双方婚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另一方仍有权继承遗产。

  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终结,但系因一方的死亡而非离婚或法院判决而终结的。

  撤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原告可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需要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准予撤诉,制作裁定书。撤诉可以退回起诉费的一半。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