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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发布者:时瑞芳律师|时间:2020年06月19日|分类:工程建筑 |777人看过


一、建筑工程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履约保证的有效期限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履约保证金是承包人通过担保公司或银行向发包人开具的保证,在合同执行期间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经济担保书,来限制承包人的,使其按合同规定完成自己的义务。

  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即竣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这条规定说明的是: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人。

  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中规定:“业主应在收到履约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这里应说明的是:履约证书是指工程竣工后进入缺陷通知期限(或称缺陷责任期),该期限期满(缺陷修补完毕)工程师颁发履约证书(正本)给业主呈报副本。业主得到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承包商。

二、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的原则

  1、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大于合同预付款数目,以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

  2、履约保证金的数目要与投标保证金持平或稍高,技术含量高、不能准时履约将会给采购人带来巨大损失的项目,要适当提高履约保证金数额;

  3、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初步设想两者之间应该成反比关系,即分阶段付款条件对供应商有利时,履约保证金应该多收,反之则少收。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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