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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哪些

发布者:时瑞芳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7日|分类:交通事故 |695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哪些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如何计算

  《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

  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交通事故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答疑

  网友提问:

  交通事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答:

  1、直接损失,指的就是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一个财产的损失。

  2、间接损失的一个赔偿的话,一般指的是可以得到的利益已经丧失了,也就是说本来应该得到的利益,但是因为受到了一个被侵害的行为而没有得到,而这里包括得有人身损害所造成的一个间接损失,以及财产损失所造成的一个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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