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瑞芳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应由哪个法庭管辖

发布者:时瑞芳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382人看过

 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其他原因向人民法院起诉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在我国起诉离婚的案件一般来说是针对于国内的公民,而管辖法院也即起诉法院也是照顾本国的公民。但是如果是在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的话该由哪一个法院管辖呢?

一、外国定居的华侨起诉离婚应由哪个法庭管辖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8、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9、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出国人员同国内一方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应由出国前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如果原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或举行的结婚仪式,现已回国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材料: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离婚起诉书,可以自写也可以委托律师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财产清单。起诉离婚需要写离婚起诉书,并说明起诉离婚理由、财产分割请求和孩子归属要求。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不是你想离就能够离婚,法院就会按照你的意愿给你判离,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只有这样法院才会判离,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但这一切的关键,都在于你的证据,建议你在起诉离婚前,最好是就自己情况咨询专业的律师,做好准备。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以上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