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瑞芳律师

  • 执业资质:1310120**********

  • 执业机构: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否有效

发布者:时瑞芳律师|时间:2020年04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423人看过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共同财产出借给另外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的个人事务,应当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的时候,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这种情形必须满足下面条件:

①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②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的。

③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④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以上来源于互联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