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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小学生被车撞 律师助其获数百万赔偿款

2015年11月05日 | 发布者:郑海 | 点击:281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2010年1月23日下午四点半左右,王某驾驶大客车在黄埔区康南路由北往南行驶时,10岁小学生李某刚放学,从校车下来后,经人行横道由西往东通过,结果,大客车车头撞到了李某,造成其严重受伤,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虽然命保住了,但是却成了植物人,被中山大学附属医院鉴定为一级伤残。

案件描述

2010年1月23日下午四点半左右,王某驾驶大客车在黄埔区康南路由北往南行驶时,10岁小学生李某刚放学,从校车下来后,经人行横道由西往东通过,结果,大客车车头撞到了李某,造成其严重受伤,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虽然命保住了,但是却成了植物人,被中山大学附属医院鉴定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母找到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郑海律师,委托其作为代理人全权进行索赔等事宜。
郑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查发现,该大客车为广州市XX公司所有,并在XX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强制险,再与对方多次协商调解无效情况下,于是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XX公司、XX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68万余元。在诉讼中,由于伤者李某的家庭已经为其治疗花去巨额医疗费,郑律师多次耐心与经办法官沟通,帮其申请了先予执行5万元医疗费,以保证其家庭的正常生活。
在诉讼中,几被告希望能够跟原告再次进行调解,但又不肯接受原告提出的180万元一次性赔偿的总额要求,因而坚持法院进行审判,经审理,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XX公司赔偿原告120余万元,XX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给原告。
一审审判后,由于双方均不服审判结果,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法官多次给电话给郑律师,希望能调解结案,并称要改判一审中已经支持伤者的关于20的护理费40多万元的诉求,郑律师不断向经办法官和合议庭法官沟通,并例举了相关案例和法条相关司法解释等,最终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伤者和代理人才松了一口气。
2011年3月,由于小邓某的治疗进一步进行,又产生了30多万的巨额的医疗费和后续费用,因此在李某父母的委托下,郑律师再一次将沈某和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后续的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郑律师提出了非常确凿、充分的证据,此时被告又再次提出了100万一次性解决的调解方案,郑律师经过与伤者家属深入沟通,确定了要求150万一次性赔偿方案,后来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XX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150万元赔偿,以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至此,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李某一家总计获得了近280万元的巨额赔偿款,也创造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天价赔偿赔偿的记录。虽然目前小李健康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但在郑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高额赔偿,其后续治疗、护理减轻了很大的经济上的负担,极大的抚慰了这个受伤的家庭。
但是通过这个案件,也给广大小学校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如果当时那位跟车的老师多注意一些,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同时,也给广大司机提个醒----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如果当时司机能车开得慢些,多留个神,也就不发生这场悲剧!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2010年1月23日下午四点半左右,王某驾驶大客车在黄埔区康南路由北往南行驶时,10岁小学生李某刚放学,从校车下来后,经人行横道由西往东通过,结果,大客车车头撞到了李某,造成其严重受伤,送至医院抢救,经抢救虽然命保住了,但是却成了植物人,被中山大学附属医院鉴定为一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李某的父母找到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郑海律师,委托其作为代理人全权进行索赔等事宜。
郑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调查发现,该大客车为广州市XX公司所有,并在XX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强制险,再与对方多次协商调解无效情况下,于是一纸诉状将肇事司机、XX公司、XX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68万余元。在诉讼中,由于伤者李某的家庭已经为其治疗花去巨额医疗费,郑律师多次耐心与经办法官沟通,帮其申请了先予执行5万元医疗费,以保证其家庭的正常生活。
在诉讼中,几被告希望能够跟原告再次进行调解,但又不肯接受原告提出的180万元一次性赔偿的总额要求,因而坚持法院进行审判,经审理,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XX公司赔偿原告120余万元,XX保险公司赔偿12万元给原告。
一审审判后,由于双方均不服审判结果,上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法官多次给电话给郑律师,希望能调解结案,并称要改判一审中已经支持伤者的关于20的护理费40多万元的诉求,郑律师不断向经办法官和合议庭法官沟通,并例举了相关案例和法条相关司法解释等,最终中级法院维持了原判决,伤者和代理人才松了一口气。
2011年3月,由于小邓某的治疗进一步进行,又产生了30多万的巨额的医疗费和后续费用,因此在李某父母的委托下,郑律师再一次将沈某和XX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后续的赔偿责任。
在庭审中,郑律师提出了非常确凿、充分的证据,此时被告又再次提出了100万一次性解决的调解方案,郑律师经过与伤者家属深入沟通,确定了要求150万一次性赔偿方案,后来经过法院多次调解,原被告最终达成一致,XX公司一次性向李某支付150万元赔偿,以后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至此,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李某一家总计获得了近280万元的巨额赔偿款,也创造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天价赔偿赔偿的记录。虽然目前小李健康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但在郑律师的帮助下获得了高额赔偿,其后续治疗、护理减轻了很大的经济上的负担,极大的抚慰了这个受伤的家庭。
但是通过这个案件,也给广大小学校车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如果当时那位跟车的老师多注意一些,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同时,也给广大司机提个醒----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如果当时司机能车开得慢些,多留个神,也就不发生这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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