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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者:王成律师|时间:2017年03月03日|分类:人身损害 |1124人看过

      根据2月28日山东省统计局发布的《2016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比上年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增长8.8%。

2017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一、山东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

二、山东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山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3954元;

四、山东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95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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