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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代驾遇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18年1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259人看过举报


2015年3月9日上午9点30分,浦东新区法院对一起新型案件进行宣判,代驾软件运营商被判担责,而这也是全国首例判决的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事发时是一天晚上,陶老伯骑着电瓶车由西向东经过浦东周浦镇旗杆村葡萄路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使的小轿车撞翻在地。交警认定,小轿车没有让右侧车辆先行,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陶老伯住院16天半,医药费花了3.6万余元。经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他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左膝、踝关节活动受限,评定为十级伤残,酌情给予伤后及行内固定拆除术后休息、营养、护理共计390天。
据悉,事发当晚,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员工潘先生在周浦镇旗杆村一饭店吃饭后,通过亿心宜行公司运营的“e代驾”联系了代驾服务,亿心宜行公司接单后将信息发给代驾司机赵先生。随后,赵先生赶到这家饭店,与潘先生签署代驾服务确认单后,驾驶车主为鲁能上海分公司的轿车离开饭店,没多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陶老伯找到肇事司机赵先生。赵先生说,代驾属于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亿心宜行公司则说,公司仅通过“e代驾”软件提供信息,由被代驾人自由选择代驾人,服务完成后,由被代驾人与代驾人直接结算费用,公司仅收取每单5元至20元的信息费用,赵先生不是公司员工,事故责任应由他自行承担。事发后,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垫付了3.59万余元。
2014年10月,陶老伯一口气将代驾人赵先生、车主鲁能上海分公司、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到了浦东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等11.79万余元,先由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依次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赵先生及鲁能上海分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代驾软件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
经过审理后,本案主审法官告诉陶老伯,车主鲁能上海分公司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不担责。“有关法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并无证据表明车辆所有人鲁能上海分公司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法院对陶老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不予支持。
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理赔,这没有疑义。问题是,赵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如何担责?
“我们认为,赵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应为雇佣关系。第一,委托代驾服务协议在潘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签订,赵先生并非协议当事人,他是接受亿心宜行公司的指令实行代驾;第二,赵先生系经亿心宜行公司考核并认可的代驾驾驶员,服务过程中,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胸卡,也就是说,他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公司的管理。第三,赵先生根据公司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代驾费没有议价权,仅以付出的劳动获取相应报酬。”法院认为,这些都符合雇佣关系的一般特征,因此赵先生事发时是在执行职务行为。根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陶老伯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损失部分,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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