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邓普云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湖南

长沙邓普云律师

  • 服务地区:湖南

  •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

  • 服务时间:08:00-20:59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2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93979830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父母出钱给我买房结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64人看过举报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关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这一点的规定和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是一致的。但是,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则修改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对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及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该司法解释有着明显的差别。也就是说,该司法解释实施后,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这一新规定,建议此后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明确该资金只赠与子女,还是赠与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需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未知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93979830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814606

  • 昨日访问量

    206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长沙邓普云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