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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诈骗后离婚,将房子赠给前妻赖账。系恶意串通,无效!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 |1067人看过举报

王某以有渠道可以购买到折扣加油的储值卡,并能转卖赚差价为由骗取了张某的购卡款,造成张某损失了150多万。王某表示无力退赔,张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其名下唯一一处房产不仅在银行办理了抵押,还抵押给了前妻吴某,

王某与前妻在离婚的时候,将涉案房产赠送给了前妻,双方还签订了一份虚假的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抵押行为有效吗?

根据法院调查,王某与其妻子签订借款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是在杨某从事诈骗犯罪行为期间,其行为使吴某对该不动产在归还完毕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具备了优先性,因此法院有理由认定,王某有躲避债务的恶意,其与吴某并不存在存在借款100万的事实,其这一行为造成王某不足以偿还张某的债务,侵害了张某的合法债权,因此因当无效。

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五十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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