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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发布者:长沙邓普云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 |1298人看过举报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楼房区内违规养大型犬,拉布拉多致晨练人受伤

案情介绍:

丁某、肖某均居住在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一日,丁某在晨炼时因被肖某养的拉布拉多犬惊吓跌倒受伤,丁某的右肘部皮肤挫伤,腰背部剧烈疼痛,诊断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右肘部皮肤挫伤。事发后肖某垫付丁某相应医疗费、交通费,给付丁某现金2000元。肖某认可自己养的拉布拉多犬未取得相应登记。

法院认为: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本案中,根据本案证据可以证明肖某在楼房居住区未经登记饲养拉布拉多大型犬,同时违反规定出户遛犬,与早上锻炼的丁某在小区内相遇,丁某受到惊吓跌倒受伤,肖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肖某辩称系其他流浪狗导致原告受伤,但未举证证实,本院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据此判决肖某赔偿丁某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共计25000元。

法院提示与建议:

本案是典型的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同时又违规出户遛犬致人受伤的情况。根据规定,在北京市,大型犬是指成年体高超过35厘米的犬种(犬只正常站立时前足到肩部最高点的距离),大型犬其中就包括生活中常见的拉布大多犬、金毛犬等,不同地区可能对大型犬的标准不同。北京市大兴区的重点管理区包括区域内的楼房居住区、别墅、公寓,一般管理区包括辖区内的平房地区,所以在楼房居住小区内是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但是现实是楼房居住区内有许多人仍然在饲养大型犬甚至是烈性犬,而且违规遛狗,遛狗时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如犬戴嘴套、束犬链,甚至有的是未成年人在遛狗,因此在重点管理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而导致动物侵权的案件时有发生。

我们经常听到有人说:“我家的狗特别乖,不咬人”,现实中,确实有的大型犬通常比较温顺,但并非绝对,因为大型犬并非就不是烈性犬,大型犬只是按照犬的尺寸来划分,而烈性犬是按照犬的品种进行列举,大型犬和烈性犬并非完全独立概念。还有人与人是有差异的,有的人喜欢养狗,有的人可能未必喜欢,尤其是饲养的动物虽对主人来说比较熟悉,但是对陌生人来说,有时候可能会让人感到害怕、甚至恐惧,即使犬未实际咬人,但做出危险攻击动作,使人受到惊吓跌倒受伤,动物饲养人也需担责。所以在此提醒各位市民,如果您居住在重点管理区

典型案例二

监护不周幼儿被猫咬伤,家长与猫饲养人均有责

案情介绍:

夏某与卢某系北京市大兴区某村邻居。某日,在夏某家门口路上,夏某抱着夏小某看见卢某家养的黑猫,步行至猫停留处,夏某抱着夏小某同猫玩耍,后夏某将夏小某放下,夏小某站着同猫玩耍,有脚踢动作。后夏小某又同其母亲赶至猫停留处,二人均有脚踢动作,猫受惊有疑似抓挠动作,跑到一辆白车下面,夏小某的小腿红肿并有猫咬的齿痕。

卢某带着夏小某及其家属前往医院检查治疗,共打五针狂犬疫苗,费用由卢某支付。夏某表示夏小某在注射狂犬疫苗期间,因副作用造成夏小某发烧、呕吐、消化不良等现象,现在看到猫狗仍然害怕,造成精神痛苦,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卢某赔偿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569.49元。

法院认为: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卢某的猫造成夏小某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夏小某作为幼儿,对动物的危险性缺乏认知,其监护人应当恪尽监管职责,保护夏小某不受侵害,从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先由夏某带夏小某行至猫所在处同猫玩耍,后夏小某的母亲带其行至猫所在处同猫玩耍,且在玩耍过程中有踢打动作,最终造成猫受惊侵害夏小某的结果发生,夏小某监护人没有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对于双方的责任比例,酌定卢某承担70%的责任,夏小某的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故判决卢某应当赔偿原告2170.70元。

法院提示与建议:

本案是典型的因监护人未妥善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幼儿受伤,从而减轻动物饲养人责任的情况。

根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好奇心、顽皮等因素,容易受到猫抓、狗咬等伤害,作为父母应当尽到相应看护义务,以免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如果未尽到相应监护责任导致未成年受伤,监护人将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过错责任,可以减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考虑到幼儿天性及监护人过错并非故意,故不能免除动物饲养人的赔偿责任。

所以,建议广大家长朋友们务必看护好未成年人,避免让其受到动物伤害,同时也希望养猫、养狗等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遵守动物饲养规定,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防范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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