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罚金什么时候缴纳
判刑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二、罚金数额有哪些规定
在刑法分则对罚金数额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三、判刑的罚款怎么交
判刑罚款的缴纳方法是: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免责声明】
本人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真实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普法参考。
【版权声明】
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遇侵权,请及时与我联系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