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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护工没医嘱喂药致老人受伤 敬老院担责2成赔4万

发布者:王柯律师|时间:2017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432人看过

  一名85岁的老人入住于洪区吉祥敬老院,被敬老院护工喂了3片安眠药。老人摔倒受伤,虽经治疗,但最终死亡。老人家属将敬老院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敬老院承担赔偿责任。

  5月16日,这起轰动全国的“老人被喂安眠药”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虽然被喂药是在老人和家属知情下进行的,但由于敬老院没有医嘱处方擅自喂食,因此被法院判承担两成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累计4万余元。

  老人不睡觉 护工喂安眠药

  2014年10月9日,孙老太的儿子将其送进了吉祥敬老院。孙老太的儿子和敬老院签了《沈阳市入住养老机构合同书》,每月费用900元,无专人护理。

  孙老太入住敬老院时,尚能自理,就是晚上不睡觉,老人经常半夜用拐杖挨个房间敲门。敬老院负责人给孙老太的儿媳妇叶某打电话,希望其家人将老人接走,叶某拒绝接老人回家。

  见状,敬老院负责人告诉叶某,有种药叫阿普唑仑,可以帮老人入睡。经家属同意后,当年10月18日到19日,敬老院护工先后用汤匙舀白开水喂了孙老太三片阿普唑仑。其中,10月18日晚喂了一片后,老人夜里还闹。经和叶某沟通,第二天晚上,敬老院护工加大剂量给老人喂了两片药。

  老人服药后两次出现摔伤

  敬老院负责人表示,敬老院没有医生,给老人服用的药是护工从另一位老人处借的。护工虽然知道阿普唑仑是一种安眠药,属于处方药,但并不知道药的副作用,也不知道在没有医嘱情况下是不能服用的。

  当年10月20日凌晨,孙老太两次起夜时都摔倒了,头部受伤。敬老院第一时间通知了孙老太的家属,经家属同意在敬老院接受消炎治疗。10月25日,老人病情加重,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经诊断,老人出现肺内感染、双侧胸腔积液、双侧肺气肿、急性呼吸衰竭、脑梗塞等症状。此后,老人曾两次出院回家休养,此后又住院进行治疗。2015年2月17日,老人去世。

  双方打官司都不服气

  孙老太的儿女认为,敬老院给老人喂安眠药,并没有征得家属同意。敬老院给老人喂药是老人摔伤、入院治疗、死亡的原因,遂将敬老院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索要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

  敬老院表示,给老人喂药是孙老太家属的意见,老人摔伤和敬老院没有关系。老人第一次住院期间治疗的并不是摔伤,而是其他老年病,第二次住院则是治疗营养不良。老人的死亡与敬老院无关。

  因为在老人治疗过程中,敬老院先后垫付了医疗费2.3万余元。随即,敬老院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孙老太家属返还敬老院所垫付的医疗费。

  敬老院被判承担两成责任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阿普唑仑属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处方药。孙老太服用阿普唑仑两天后摔倒,从日常生活经验判断,85岁孙老太摔倒的原因不排除其年迈和行动不便;也不排除是某些疾病引发的摔伤;但也不能绝对排除是因为其服用药物后,产生药效或部分副作用导致其摔伤。

  敬老院为孙老太服用二类精神药品阿普唑仑,虽然征求了孙老太家属的意见,家属也同意服用安眠类药品,但并没有执业医师的医嘱,所以敬老院存在明显的过错。老人摔伤后,敬老院积极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而孙老太是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后去世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定敬老院对孙老太摔伤治疗及死亡的后果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对于敬老院反诉要求返还垫付的医疗费,法院认为因其垫付的医疗费用不足以赔偿孙老太家人的损失,所以无需返还,对其诉求不予支持。另外,法院依法判决敬老院再赔偿各项损失1.7万余元及退还养老生活费3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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