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初,嫌疑人吴某某与朋友姜某因聚餐中喝了许多白酒,姜某打滴滴快车欲回家时借着酒劲儿与滴滴司机发生冲突,滴滴司机报警。在吴某某下楼遛狗时,看到民警正要带走姜某,欲问清发生何事,因心系朋友安危借着酒劲儿与出警的民警发生冲突,辱骂民警,遂二人均被民警带回派出所调查。后吴某某家属委托我所张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要求对吴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但因吴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该罪名在公安系统比较敏感,遂没有批准取保。但是张律师并没有放弃,紧盯该案在公安机关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时,立即前往检察院向检察院提交书面不批准逮捕的法意见书,与办案检察官进行沟通交涉变更强制措施的问题,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张律师的不捕法律意见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刑事案件在最初的37天最为关键,对于嫌疑人及律师来说时间都是很紧张,尤其是案子到了审查逮捕阶段,如果没有紧盯很容易就错过时间,无法及时与检察机关沟通,就很容易错过可以不批准逮捕的机会。所以,张律师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该案在起诉到法院后,吴某某被法院判处了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的好结果。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