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运文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广西

林运文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广西盛安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007867808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异地离婚在哪里办手续

发布者:林运文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165人看过举报

  一、异地离婚在哪里办手续

  1、异地只能办理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异地离婚的离婚诉讼书怎么写

  异地离婚起诉书可以这样写: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离婚有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5、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注:本文转载自网络,仅供读者参考,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分享此文出于传播更多资讯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西 百色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007867808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33972

  • 昨日访问量

    17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林运文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