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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身份证的扣押与冒用

作者:刘玉尊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01次举报


国家机关可以擅自复印和扣留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1.国家机关或有关単位及其工作入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低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2.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公安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扣押居民身份证?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

1.公民因出国户口注销,公民死亡,应将身份证上交给公安部门。

2.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满、姓名变更或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身份证登记项目错误,应换发新证,必须交回原证。

3.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可以暂扣其身份证。


企业和个人可以扣押员工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1.用人単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财物。违反规定,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个人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身份证,将如何处罚?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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