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陆田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03日 3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要回顾及点评:
这是一起因邻里间土地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一案!被告人于2019年11月下旬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2020年6月一审法院开庭审判,判决结果为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因本案被告本人及其家属不服一审判决,遂委托本律师担任其二审期间的辩护律师。本律师接到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了解具体案情、倾听其对案件的看法以及为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会见工作结束后,本律师约见了一审法官沟通案情并查阅、复制案卷。因上诉期仅有十天时间,时间紧,任务重,本律师熬了两个通宵,认真反复查阅案卷,发现案卷中所谓的定罪证据有很多瑕疵之处,尤其是三份证人证言,其中两份证言均不能证明被告人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而另外一份证言,因证人常年患有精神疾病,因此,其证言也不能作为定罪证据而使用!除了证言有问题之外,本案其他重要证据也有很多瑕疵之处,因其涉及当事人隐私,在此不过多陈述了!在接下来的上诉期间内,本律师又去会见了被告人三次,告诉被告人本律师的辩护思路及方向,几次沟通后,与当事人达成共识。二审上诉材料提交半个月后,查到二审承办的法官,立即与法官进行详细沟通案情并表达我方的辩护意见及想法。就这样,通过一个多月的努力,二审法院采纳本律师的量刑辩护意见,判决将刑期由一年零两月改为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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